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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焦中国农村财政——格局、机理与政策选择》简评

1999-12-24 来源:光明日报 刘溶沧 我有话说

财政体制改革作为中国经济改革的主要内容之一,越来越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大量的研究从不同角度出发,对计划经济体制下财政体制的历史成因、存在的问题,以及从计划经济体制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转轨后,财政体制的演变格局,积极的财政政策对农村经济与社会稳步发展的影响等,进行了有益的探讨。由朱钢、张元红、张军等人撰写的《聚焦中国农村财政——格局、机理与政策选择》一书(山西经济出版社,一九九九年十二月出版),从构建农村财政体制出发,探讨了农村财政与提高农民收入,推动农业和农村发展的关系。该书的突出特点主要表现在下述几个“结合”上:

首先是理论与实践紧密结合。该书作者从理论与实践的密切结合上,分析了农村财政效率这一重点问题。该书作者运用大量个案分析,对我国农村财政现实运行机制,财政在支持农业和农村发展上出现的“资源配置效率不高,职能划分不清”等问题,进行多角度、全方位解剖,指出产生这些问题的原因在于中央政府和各级地方政府之间的事权划分等问题仍然没有得到有效解决,导致农村公共财政建设滞后。而化解上述问题的关键是建立规范、科学的农村公共财政制度。其中,按照受益原则和支付能力原则,规范财政在各级政府之间、不同地区之间、不同部门之间的收入与支出尤为重要。

其次,将微观、局部的改革与宏观和全局的改革紧密结合。该书探讨了农村公共财政的制度改革和建设内容,即农村财政的公平性问题。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消除农村财政不公平问题的途径———正如作者指出的那样,只能在明确各级政府事权的基础上,采取调整国民经济分配格局,建立完善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的办法来加以解决。该书认为,调整国民经济分配格局,要从建立适合中国国情的分税制度,合理确定中央与地方分配比率着手。在全面分析自分税制改革以来我国农村税制变化的特点后,该书对农业税的“轻税”政策提出质疑,认为不能将提高税率作为农业税改革的方向和内容,更不能作为调整国民经济分配格局的一项内容。关于农业税“轻税”的质疑,在财政理论研究中具有独到之处。建立高效率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消除“市场缺陷”引发的不公平,是农村财政公平性得以保障的前提条件,也是实现广大农村地区共同富裕的基础。对此问题该书也提出了诸如以需求和政府职能划分为原则,建立和完善财政转移和支付制度,当前尤其要加强贫困地区公共产品和服务的供给等思路。其中不乏一些真知灼见。

最后,将当前改革和未来发展紧密结合。作者提出了一些既可解决当前农村财政出现的问题,又可使农村财政建设具有延续性及可操作性的政策建议。将农村公共财政体制改革和建设的思路,定位在配置功能、分析功能和稳定功能的完善上,不仅符合当前农村公共财政体制改革的需要,而且,由于改革的综合性强,其改革又必然具有渐进性的特点,或者说具有一定的延续性。这是该书在改革思路和可操作性方面有别于其它相关研究的地方。

当然,正如任何一项社会科学研究成果都有可能存在不足那样,该书关于乡村行政体制与乡村公共财政体制的关系研究还有待拓展,有些问题的研究(如农村费税体制改革的具体途径)亦需继续深入。我们希望在以后的研究中,看到作者在这方面的进一步研究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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